发布时间: 2023-07-19 访问次数: 250 |
常州大学测试楼B315装饰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州大学测试楼B315装饰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测试实验楼B315室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常州大学测试楼B315装饰改造项目,对科教城校区测试实验楼B315室进行装饰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30m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顶面、墙面处理粉刷、地面地板铺设、吊顶安装、墙面隔音板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查看。 4、项目工期:自收到甲方开工指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工期严格服从甲方安排。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 9.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相关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容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的原材料材质、材料型号、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中标单位需要提交书面方案与相关证明材料供甲方审核同意方能进行施工。 2、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与标准。 3、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单:
4、主要材料或设备品牌承诺表:
5、报综合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含原材料、辅料、人工、运费、脚手架、规费、税金及管理费合理利润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设计费不再另外计算,由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6、做好施工时工程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7、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运不及时,将扣除审计价的2%。 8、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本项目装修免费质保期为两年(免费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施工结束后,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提供对本工程的跟踪保修服务,并24小时响应甲方要求,在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甲方人不当使用除外),中标单位将应提供免费服务(人为因素外),质保期后,中标单位仅收取成本,但仍提供维修服务。 (3)中标单位提供7*24小时专业工程师电话应答服务。质保期内,若本项目设施发生故障,中标单位在收到电话通知后应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需要现场服务的,专业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更换新设施或提供代用设施,或采取使设施可正常运转的措施。人为造成的设施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五、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原材料、辅料、安装、调试、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运费、现场清理、保险、劳保、管理、各种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100%。 七、验收审计要求: 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工程结算审计费按甲方审计处有关规定执行: (1)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由甲方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 (2)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50%,中标单位承担50%; (3)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九、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重新施工,并达到规定质量要求,费用自理,并有权扣罚工程款。 2、中标单位延期完工的,每延迟一日另按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罚款。 3、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 十、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报价单:投标报价单须有综合单价和总价。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3、品牌承诺表; 4、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正二副,需密封,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十一、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6:00前。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测试实验楼B307。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519-85516132。 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勘察。投标单位自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且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519-85516132。 十二、由该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最低价单位中标。 |